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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仓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

[ 信息发布:佚名 | 发布时间:2011-08-04 | 浏览:1760次 ]

宝陈文发(200970

宝鸡市陈仓区文化文物旅游局

关于公布陈仓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

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

各镇人民政府、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《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,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和授徒活动,经各镇文化站推荐申报、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、社会公示和复审,最后确定民间音乐、民间文学、民间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民间美术、传统手工技艺、民俗等七大类、22个项目的64人为陈仓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(其中含11名省级、市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),现正式予以公布。今后我局将陆续分类、分批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。

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。陈仓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公布,对于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、弘扬陈仓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。希望各镇人民政府、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、省、市、区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和要求,认真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为建设和谐文化、推动我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附:陈仓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。

宝鸡市陈仓区文化文物旅游局

00九年六月十日

抄送:市文化局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区委办公室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区政协办公室,区委宣传部,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(区文化馆)。档(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