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陈仓区新秧歌舞培训班的通知 |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1-08-04 浏览:6948次 |
宝鸡市陈仓区文化广电局
关于举办陈仓区新秧歌舞培训班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各社区:
为了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,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,区文化广电局决定,举办陈仓区新秧歌舞培训班,为农村和社区培训秧歌舞辅导员,从而推动秧歌舞在全区开展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2011年8月8日至12日,共5天;
二、地点:陈仓区老年活动中心四楼;
三、参加人员:每镇2人,每个街道办事处1人,每个社区1人,共35人;各镇培训人员统一安排住宿,发放生活补助;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培训人员只发放生活补助。
四、培训内容:
国家标准第四套新秧歌
五、培训安排:
1、8月8日上午8:00在陈仓区老年活动中心四楼举行开班仪式,区文化广电局领导、区文化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、全体培训学员参加;
2、8月8日至8月12日在陈仓区老年活动中心四楼举行培训;
3、8月12日下午4点在陈仓区老年活动中心四楼举行结业仪式。
六、培训要求:
1、各镇参加培训人员,于8月7日下午3:00—晚9:00在天外天分店报到,统一安排住宿;各镇、各社区参加培训人员8月8日上午8:00在区老年活动中心报到开会;
2、各镇、各街道办事处,各社区务必于8月4日前把培训人员名单、联系电话报区文化馆;
3、学员要按时参加培训,遵守纪律,认真学习,结业前统一测试;区文化馆做好考勤考核,作为发放培训结业证和生活补助的依据。
4、区文化馆做好培训班授课老师的邀请、会场、住宿等工作。
联系人:李老师 秦老师
联系电话:2918286 13992729189
宝鸡市陈仓区文化广电局
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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